本报伊斯兰堡6月1日电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昨天接连发生6起“荣誉杀戮”案,6名妇女惨遭夫家的杀害。“荣誉杀戮”在巴由来已久,它是指若丈夫怀疑妻子对其不忠或有外遇,丈夫或其家人可以捍卫“荣誉”将这名妻子杀害而不必负法律之责。据巴人权委员会日前的报告,巴每年“荣誉杀戮”案达到1000起,最大的省份旁遮普占到700起。
在以往的“荣誉杀戮”案中,被害女子通常是被放入火炉中烧死,而昨天的6起杀戮案则大多采用刀砍或斧劈。在今年4月举行的巴基斯坦“人权”大会上,巴首席执行官穆沙拉夫对充满封建宗法色彩的“荣誉杀戮”进行了严厉谴责,并拟修改有关法律,制止这一丑恶的社会现象,但受到来自不同阶层的强烈反对。